2.企业领导能把开展“双信”活动纳入企业管理的内容,列入工作日程;按照企业的规模,设立相应的价格、计量管理机构,由一名领导分管并主持“双信”活动,配备熟悉本职业务的不同管理层专(兼)职价格、计量管理人员;定期对价格、计量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进行价格、计量法律法规和优质服务的教育培训,组织企业内部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3.企业内部价格、计量、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有健全的价格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价格管理台帐,进货票据齐全;有完善的成本核算机制,定价合理;有完备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和商品进货、出库、交易前的检斤、验质制度,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有严格的价格、计量管理奖惩制度,奖惩分明。商品货真价实、质价相符;定量包装商品复秤出售,无克扣行为。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各项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自立项目乱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4.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作价办法,调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做到自主定价商品进销差价合理,无牟取暴利的行为。在经营活动中能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开诚布公、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信守承诺。
5.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实行明码标价。使用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标价签、价目表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100%。不使用概念含糊不清、容易误解及夸大其辞的价格用语;不使用虚假的原价、进价、成本价和市场最低价来招徕顾客;不使用虚假的和易于误解的促销手段诱骗消费者;不使用抬高原价、夸大让利、打折幅度的手段来欺骗顾客,无价格欺诈行为。
6.建立企业计量、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依法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配备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商品进货、出库交易前检测率100%;企业可按规模每日抽查10-15份售出的定量包装商品和零售商品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和零售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及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7.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使用制度和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计量器具建帐建卡,帐卡相符率达100%;计量器具配备及合理性达100%,检定率及合格使用率达100%。严格执行商品质检制度,严把进货关,让消费者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吃到放心满意的食品。
8.以“优质服务、文明经商、模范守法、信誉优良”为准则, 建立便民投诉及售后服务措施,设有消费者接待室(服务台)、意见箱(本)、公平秤(尺)和监督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记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采纳广大消费者和民主党派人士的建议,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尊重消费者协会调解和仲裁,“三包”措施落实,商品退换制度实行较好,具有较高的消费者满意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