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及市直各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可根据实际相应成立“双信”活动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双信”活动。
五、几点要求
开展“双信”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政府主管部门运用社会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经营者参加、行业自律、新闻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主要内容的价格、计量社会监督体系,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防止不正当价格、计量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有效形式。为切实开展好这一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价格、计量主管部门要将开展“双信”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议事日程,健全活动组织,研究制定方案,分工专人负责,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密切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积极推荐本系统内好的单位参与评选。新闻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大对“双信”活动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双信”活动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参评单位在消费者心中的信誉度。
3.要严把评选质量关。评选时要坚持标准,注重质量,不搞平衡,不迁就照顾,宁缺勿滥,保证“双信”单位在行业中的先进性。评选后要加强监督,跟踪检查,发现有悖“双信”活动要求的行为,要及时督促或责令限期改正,不合格的取消“双信”称号。
4.要加强企业自律。参加“双信”活动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计量法律法规,以“双信”活动为载体,加强企业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要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为扩大内需,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1.《国家计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意见的通知》 (略)
2.《大连市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标准》
3.《大连市价格、计量信得过个体工商户评选标准》
附件二:
大连市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标准
1.认真执行《
价格法》、《
计量法》、《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计量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计量准确、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