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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早期婴幼儿脑潜能开发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早期婴幼儿脑潜能开发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18号)
大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开展早期婴幼儿脑潜能开发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成本测算,研究同意该项目收费标准每人次为50元(含儿童发育量表收费、体检费、营养评价费)。该项收费要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费,做到张榜公布、明码标价,便于群众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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