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30号)
大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确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成本测算,研究同意收费标准如下:
1、颅内镜:每次500元。
2、肌电图监测:每小时100元。
3、特殊脑电图[包括特殊电极(鼻咽或蝶骨或皮层等)、特殊诱发]:每项40元。
4、脑电图录像监测(含摄像观测患者行为及脑电图监测):每小时25元。
5、神经电图(含检查F波、H反射、瞬目反射及重复神经电刺激):每条神经150元。
6、自体血回收:每次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