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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第13号台风(韦帕)防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第13号台风(韦帕) 防御工作的通知


  今年第13号台风(韦帕)8时中心位置在椒江东南方向大约926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北纬22.5度,东经127.7度,中心气压97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35米/秒(12级),7级风圈半径350公里,10级风圈半径130公里。目前,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据省气象部门预报,台风中心未来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将进一步加强,今天后半夜到明天上午进入东海东南部海域,并逐渐向我省沿海靠近,最大可能于18日后半夜到19日白天在我省沿海登陆,也不排除紧擦浙中北沿海北上的可能。受其影响,今天夜里起东海海域有10~12级大风,明天到后天增强到12~15级;浙中南沿海海面今天夜里起风力7~9级,18日白天10~12级,18日夜里到19日11~13级;18日夜里到19日我省东部地区有8~10级大风,18日下午到19日我省东部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其中沿海地区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为进一步做好第13号台风(韦帕)的防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要继续加强监测,开展滚动预报,及时分析预报台风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风、雨、潮等要素;各级防指要进一步研究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落实各项防台措施。台州、宁波、舟山、温州、嘉兴、绍兴、杭州、丽水等地要按预案和气象预报,及时对人员转移、沿海防风、水库保安、小流域防山洪与地质灾害等作出部署,其他地区也要作出相应防御部署。

  二、各地要全面落实海塘、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与调度工作。沿海海塘上的各类涵闸特别是旱闸应提前关闭,不留缺口。要采取相应措施,防范船只撞击堤塘。要认真检查各类水库和水闸的启闭设施和备用电源、通讯报汛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各类水库要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行计划,超台汛限制水位的水库应及时降至汛限水位以下,高水位运行水位应及时预泄,腾出库容;要加强电站水库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台风影响区水库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和值班制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沿海平原河网要合理调度,做好预泄预排工作。各类在建工程要落实好安全度汛措施。

  三、落实好各项防台非工程措施。沿海各地和受台风影响的地区要及时启动防台风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和船只特别是无动力船只的防撞加固工作,受台风影响区域的河、湖、库等水域船只也要做好保安工作。对需要转移的各类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危房、临时工棚、病险水库下游等易出险地段和沿海水产养殖的群众、受台风影响处于危险区域的游客及学校师生的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对各类高空建筑、架空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处理;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沿海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的乡镇、村与各级基层组织要落实防台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预警责任体系,按预案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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