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2000。
三、编制村庄整治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农民对村庄整治及其人居环境改善意愿调查;
2、现状人口数量、民族构成、文化构成、年龄构成、性别构成、劳动力构成、职业构成以及近5-10年常住人口变化情况;
3、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源、灾害评估等资料;
4、村庄的历史沿革、当地的风俗民情、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资料;
5、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资料;
6、经济发展资料,包括近几年村庄国民生产总值、社会生产总值、产业结构、人均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资料;
7、各类建筑物的分布、性质、面积、层数、质量、建筑密度;
8、各类公共设施资料,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物古迹用地以及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等分布、占地面积、规模等现状及发展需求;
9、公用工程设施现状资料,包括道路和交通、给水、排水、供电、电讯、燃气防灾等工程设施的现状及发展需求;
10、建设工程造价资料;
11、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2000。
关于制定《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情况说明
根据我省目前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厅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起草了《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3月26日经本厅第19次厅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自2006年1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下发后,全省普遍加强了农村建设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与整治的原则,各地积极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但是,因无较为明确的相关规定,导致规划设计水平、成果质量参差不齐。建设部虽有相关的规定,但因不是单独针对村庄的规划编制办法,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为此,浙江、江西等省已经制定出台了专门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因此,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需要,借鉴浙江、江西等省的做法,制定我省的《办法》也十分必要和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