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抓好城乡建设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综合防灾体系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全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推动各地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编制、实施,提高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二是强化城市和村镇抗震防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建筑抗震防灾设计技术和管理工作体系。三是提高建设系统应急管理水平,强化落实各类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做好事故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快报制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积极推进“两个保险”工作的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
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国家安监总局即将联合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要根据我省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引导和监督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水平,改善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积极推进“两个保险”工作的开展,一是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在建筑领域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强化该项保险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和防范事故风险的作用。
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继续开展文明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活动。
一是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二是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三是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丰富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四是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切实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履行维护建设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7、坚持群防群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