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健全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图书室、文化室、“妇女之家”等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把公益性文化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加强对社区经营性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社区居民健身场所和器材的投入,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贯彻《
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引导社区建立晨、晚练点,建设体育活动室或者简易健身场地,改善社区居民文体活动条件。加强社区教育工作,扶持社区建立科普基础设施,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社区内的文体科教服务设施及其他公共服务,要向社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开放。
五、广泛开展社区活动
(十七)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围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目标,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实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工程。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培养居民节约资源、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加强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整治乱建房、乱停车、乱贴(印、发)小广告等不良行为。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农村社区要抓好以“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灶”和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五改三治”村容村貌整治活动。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居(村)民参加义务植树、种草、护绿等活动,建设整洁、优美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
(十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社区慈善活动,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各类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居民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福利性、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建立社区捐赠接收站点、“爱心超市”、热线电话求助网络和综合服务站等,为老弱病残、优抚对象、低保对象、贫困母亲、城市流浪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帮扶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十九)开展文化活动。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喜闻乐见、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设社区和谐文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风尚,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健全学校、社区、家庭协同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机制,把社区建设成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基础阵地。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大力建设学习型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