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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工作要求:对已申请的非等级公路营运线路,确认不具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在 2008年1月底前调整完毕;从2007年7月1日开始,禁止客运车辆于当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责任人:唐文样
  协助单位:省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严尚智、龙宇辉
  (四)全面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
  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抓好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督促客运企业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档案,严禁客运企业聘用具有吸毒、嗜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对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工作要求:2007年8月底前,督促客运企业必须完成建章立档工作。对客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松散、安全生产条件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客运企业营运资格。
  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龙宇辉
  协助单位:省交通厅
  责任人:唐文祥
  (五)加强对客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和检测
  工作任务:督促客运企业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对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旅游客运车辆,每年进行两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客运站认真落实客运车辆出车前检查制度和安全技术状况例保检验措施,配备专职检验员,严禁未经检查或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出站,严禁旅游企业组织使用未经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调派的车辆。
  工作要求:客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合格率和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旅游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率要达到100%。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责任人:唐文祥
  协助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
  责任人:符亚杰、徐光佑
  (六)安装GPS车载终端
  工作任务:督促旅游客运车辆、高快客运车辆以及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于2007年7月31日前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力争2至3年内在全省实现核定载人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全部安装 GPS车载终端并纳入GPS营运监控系统。
  工作要求:加强对GPS车载终端以及GPS营运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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