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产业化扶贫的步伐,夯实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产业基础。一要做好扶贫贴息贷款工作。承担扶贫贴息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扶贫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坚持小额信贷扶贫到户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连片脱贫的扶贫方式,把支持龙头企业与信贷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要适当延伸贴息贷款支持范围,包括发放农村失地农民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等方式,满足贫困农户生产经营对小额信贷资金的需要,把农村扶贫工作落实到户,帮助农村弱势群体发展生产。
(八)积极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疏通农村商品供需渠道
各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方面可考虑设置对农产品专业市场、电子化信息网络市场的贷款品种和跨区域重点农业流通企业的贷款品种、开发以外贸和新兴领域企业为服务对象,以仓储、配送、分销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服务的农村商业企业贷款品种。同时增加对化肥、农药、农机和种子经营等服务体系的信贷支持。
(九)支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一是为发展农村的教育培训事业提供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可与地方教育、财政等部门形成合力,探索拓展农村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有效途径,帮助农村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做好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探索开办教育技能类贷款,支持农民工接受技能教育培训,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在落实抵押担保后给予信贷支持,发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务农本领和转岗就业本领。三是对农村信息化网络、广播电视、饮水工程、清洁能源工程、垃圾处理工程等可实行以收费权为担保的工程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四是积极稳妥开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业务。
三、突出职能作用,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一)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
全省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贯彻执行信贷政策的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发挥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支农导向功能,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再贴现工具,对涉农企业已贴现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通过票据市场引导扩大支持“三农”资金来源;要进一步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央行票据资金支持工作,扩大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实力,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联社参加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农村支付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使农民工享受到银行卡特色服务的便利;引导和鼓励涉农企业加大直接融资的比例。
(二)政策性银行要拓宽信贷支农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