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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云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依靠科技兴农,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一是加大对农业科研开发企业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生产的信贷投放,特别是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有明显成效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力度。二是支持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要大力支持云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区建设,积极发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带动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专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三是大力支持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动物疫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适当集中资金,支持农村有还贷能力、贷款担保落实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一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对其中有还贷能力、贷款担保能落实的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特别是增加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农田水利、荒山开发、节水灌溉的信贷投入。二要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再造秀美山河。各金融机构要注重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信贷投入,支持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农田防护林项目建设,支持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三要积极支持农村小城镇建设。主动围绕全省小城镇建设规划,积极寻找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切入点,针对小城镇建设的不同需求特点,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大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积极介入旅游小镇和中心小镇建设,支持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特色县、乡(镇)、村、农家乐 (店),提高乡村旅游的带动辐射功能,形成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五)加大对县城经济的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云南区域经济发展特色,积极支持当地经济做大做强。着力支持全省47个县域经济重点县,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销路、效益有保障的乡镇企业给予支持,要加快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模式创新,鼓励县域中小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产业升级。大力支持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扶持县域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服务业发展,扩大对县域中小企业贷款覆盖面,鼓励这些企业多吸纳农村劳动力,拓展农村就业空间,拓宽农民增收新领域。
  (六)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各金融机构要对资信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核定合理的贷款授信额度,用于对外出具投标、履约和预付金保函。对出口创汇型农业项目要综合运用信用证、出口信贷、打包贷款、福费廷业务、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信贷品种,支持发展农产品出口和出口产品基地建设,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
  (七)支持农村弱势群体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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