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查自纠,组织整改。6月中旬至6月下旬,各级劳动劳动保障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案件警示录》披露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保基金审计、内部控制检查、综合评估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全面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管、发、补四个关健环节制定相应规程,完善制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不断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4、检查考核、总结验收。6月底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职工组织一次相关业务知识考试,省厅将对部分市(州)考试情况进行抽查。7月初,省厅将派人对各市(州)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广泛开展社会保险宣传月活动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把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关注,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自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此,省厅决定于2007年6月1日起,全面启动各项社会保险宣传月活动,并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制作电子专栏在湖南劳动保障信息网站发布;二是开办“完善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等专题栏目,组织专家、学者撰写稿件,在全省主要报刊发表,加强舆论宣传。三是制作墙报专版在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张贴。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政府网站、刊物等媒体,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月活动,宣传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及基金安全的重要性,解答广大社会公众关心的社会保险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这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成效。为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省厅成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赵湘平厅长担任组长,吕兴元、陈益枝、刘正华、李勇、龚建明、蔡畅元、杨长永、丁春庭、陈范勋、王运柏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与失业保险、法制与监察、基金监督处及厅信息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就业局失业保险处、省社保局、医保局综合处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按省厅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制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