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湘劳社工字〔2007〕47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各有关处室、省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要求,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劳动保障部决定于今年5-6月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配合劳动保障部的统一行动,现将我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活动目的,进一步增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针对当前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自上而下采取学习教育活动,是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动员和组织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的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决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社会保险基金是“生命线”、“高压线”的精神上来,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精心部署,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
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在5-6月组织开展,要按照边学习边提高,边教育边整改的原则,抓好专题学习、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重点环节。具体分以下步骤实施。
1、制订方案、动员部署。5月初至5月中旬,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本通知为依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2、认真学习、抓好落实。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劳动保障部编辑出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规文件汇编》和《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案件警示录》为主要教材,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有关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的各项政策法规,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投入到此次学习教育活动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