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15.强化审批服务评议。建立以审批服务评议为主导的评价体系,由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组织投资人对项目审批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进行综合评议,年度评议结果作为企业双评的重要依据。

  五、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促进政府资源合理配置

  16.按照集中办理、公开透明、办管分离、规则主导、严格监管的原则,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交易行为,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市场化运作。

  17.拓展交易范围,逐步把采矿经营、公共空间占用、道路冠名等公共资源使用权交易活动纳入交易服务中心办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18.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监察部门、交易服务中心对交易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交易过程的合法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六、加强监督考核,努力提高中心管理水平

  19.加强管理考核。围绕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继续完善以百分考核为内容、办件工作量和服务质量考核为标准、以计算机管理为手段的客观评价体系,强化对进驻中心大厅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审批服务工作的考核。按照全市经济发展目标要求,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制,对窗口办件量增长进行量化考核。定期开展投资人对窗口服务质量的评议活动,形成以行政审批服务评价为主导的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和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

  20.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中心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堡垒示范作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窗口工作人员淘汰退换机制,对不适应工作要求的,要及时退回所在单位。

  21.强化全方位监督。建立完善社会监督、监察机关监督、中心监督、窗口自我监督等多位一体的客观监督体系。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心大厅的监督,严格审批责任追究,对继续实施已明令取消的审批和收费事项、违反法定审批程序、搭车收费以及拒不按要求将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中心大厅集中办理或“体外循环”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县(市区)乡(镇)中心建设,建立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网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