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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三、加强进厅事项管理,进一步完善大厅功能

  8.加大投资创业审批集中办理力度。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凡是涉及投资创业项目审批和企业设立登记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都要纳入市中心大厅办理,形成完整的审批服务链条,实现便捷高效服务。强化中心大厅公共服务职能,凡是涉及公共资源配置以及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政府职能的公共服务事项,都要纳入市中心大厅集中办理,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功能完善、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

  9.规范专业服务场所管理。对经政府批准暂不纳入市中心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办理程序、统一运行机制、统一考核管理的要求,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程序,公开办理依据、申报条件、服务承诺、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并与市中心大厅建立网络连接,接受市中心大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0.严禁“体外循环”。进驻中心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窗口授权、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审批窗口独立办理审批业务。对审批事项不按要求纳入市中心大厅办理及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多头受理、双轨运行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强化投资创业服务,构建高效便捷的投资服务机制

  11.强化投资创业审批一站式服务。按照建立高度集中、高度权威、高度便捷的投资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突出投资创业服务,以投资创业项目审批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加快审批办理、推进项目落地为重点,整合审批服务资源,建立投资创业项目审批服务高效工作机制,创造一流的投资服务环境。

  12.强化投资创业审批同步办理。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工作机制,优化投资创业审批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和牵头主办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同步审批,缩短办理时限。

  13.推进投资创业政策环境公开透明。建立投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数据库,接受公众查询。制定公开透明的投资优惠政策,明确优惠幅度和税费标准,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政策环境。

  14.建立重点投资创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北部沿海开发重点项目、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较大规模的投资项目,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要求的,都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即收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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