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气象局辽宁省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7]5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气象局《辽宁省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八月十日
辽宁省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农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三农”气象服务能力,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御和减轻农村气象灾害为目标,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建设,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科学、及时、准确的公共气象服务,为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基本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系统,乡镇气象预报准确率提高5-10个百分点,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准确率达到90%、预警时效达到30分钟以上,农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实现气象信息进农村、入农户,全面提升农村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农村气象服务的现状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目标,重点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建立农村气象监测系统。
1.建立乡镇自动气象站观测网和农村自动雨量监测警报网。在全省每个乡镇建设 1套2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实现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及局地小气候的监测。在辽东和辽西北等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建设自动雨量监测警报网,对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暴雨实现自动监测和报警。
2.建立干旱观测网。在全省各乡镇设置土壤墒情监测点,实现春季定期、夏秋季不定期观测。在全省各气象观测站配备定点土壤水分自动观测仪和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实现土壤墒情连续观测,并开展干旱调查工作。在全省各气象观测站开展地下水位观测。
3.建立农业灾害观测网。在全省各气象观测站统一开展土壤养分、土壤风蚀和物候观测,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实时监测调查。在彰武、康平开展沙漠边缘进退观测。提升卫星遥感对作物长势、干旱、洪涝、土壤墒情、农业病虫害等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