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一)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妇女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经济社会政策,积极开发和有效配置妇女人力资源,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为城乡妇女就业创业提供良好条件。加大对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招工用工和职业(人才)中介机构的职业中介行为,禁止用人单位提高对女性的录用门槛。进一步完善对困难群体及4050人员的就业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女大学生、下岗失业女职工及单亲困难女职工就业再就业难等问题。积极建立就业、失业与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认真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和残疾妇女的社会保障工作,加大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的社会救助。
(二)切实提高农村妇幼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产科规范化建设以及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山区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将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与开展新型农村医疗合作试点结合起来,通过“绿色通道”建设和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等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农村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切实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推进生殖健康计划,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3大工程,进一步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改善农村和山区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工会金秋助学、共青团希望工程、妇联春蕾计划和民政部门福彩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作用,帮助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完成学业。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村大龄女童非正规教育,加强女性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其生存发展能力,提高女性在各类教育中的比例,提高女性受教育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