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法”明确了执法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从立法完善这个角度,强化政府责任,明确了实施《纲要》的法效性。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
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实施“两纲”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各级应将实施“两纲”与“两法”统一起来。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改善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在妇女儿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一要将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事业发展计划和政府公共政策体系,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二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工作效能的重要评价指标,在制订规划、部署工作、出台政策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求。三要认真履行职责,重视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措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妇女儿童发展事务、有效服务妇女儿童的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四要加快妇女儿童服务阵地和设施建设,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
三、落实责任,加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力度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建立两纲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使实施两纲真正成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自觉行为。
(二)完善监测统计。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建立性别统计指标,将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本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妇女儿童统计数据库;坚持年度监测、阶段评估,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深化示范工作。加强对示范工作的指导,结合实际修订示范工作标准,推广示范经验和成果,积极发挥示范工作的影响带动作用。
(四)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实施两纲工作经费,特别是保障实现重点难点指标的经费投入。为配套全省两纲重难点指标突破项目实施,市政府每年拿出1万元作为两纲重难点指标突破经费。要认真研究对策措施,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有效突破,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指标的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