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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广府函〔2007〕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通知》(川府函〔2007〕8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切实做好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全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深入实际研究,进行现场指导,对个别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工作难度大的村(居),要选派有经验的同志进村(居)工作,掌握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在深入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换届选举。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工作安排
  我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7年10月开始,2008年3月底全面结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和办法,以及《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选举条例》和《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让广大选民做到三个熟悉,一是熟悉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二是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三是熟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抓好培训。
  要层层组织好培训,特别是抓好对乡镇、街道办领导干部的培训,使他们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
  (三)搞好试点。
  各县、区要确定有代表性的村(居)搞好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规范程序,指导面上的工作。试点工作要在9月底以前全面结束,对试点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四)建档立制。
  村(居)委会选举结束后,要建立完整的选举档案,填写好换届选举统计表和选举情况报告单(样表由市民政局另外下发),原始选票交乡镇(街道办)存档。针对不同情况,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对于规章制度较健全的村(居),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对规章制度加以充实和规范;制度不健全的村(居),要尽快补充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五)验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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