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国资规划〔2007〕7号)


各省管企业:

  《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国资委第84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为规范省管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现就省管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项目后评价是对项目投资完成后进行的综合评价,是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它通过对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进行全面回顾分析,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开展项目后评价,对于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项目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是出资人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各省管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和完善项目后评价制度,及时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投资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资监管的制度体系,指导企业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项目后评价工作应把握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要确保所依据数据的真实可靠,确保得出的评估结论的公正性和提出的对策措施的可行性。

  (二)科学规范的原则。项目后评价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企业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