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延期申请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四、“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应重新考核:
(一)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
1.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2.所在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行政处罚或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未按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5.所在企业承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作出量化扣分并达到规定处罚分值的;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考核的其他情况。
(二)对于项目负责人:
1.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
2.承建的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行政处罚或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未按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5.承建的工程项目依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年度扣分达到规定的处罚分值的;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考核的其他情况。
(三)对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
2.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行政处罚或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未按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5.承建的工程项目依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年度扣分达到规定的处罚分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