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督查的通知
(杭经资源〔2007〕335号)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统计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统计局: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围绕节能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节能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节能指标,节能降耗取得了一定成效。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2%,基本达到下降5%以上的年度目标。据监测数据反映,今年1-8月份,全市305家原重点用能企业共消耗综合能源787.06万吨标煤,比上年同期增长6.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7%。但是,仍有近30家企业的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上升,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扭转这部分企业能耗上升趋势,势必影响全市和全省全年节能指标的完成。对此,要引起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日,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要完成今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很大,要高度重视,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并要求各地制定应急预案。
为确保今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管理,现将1-8月份万元产值能耗上升的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公布于后。请你们立即组织对这些重点企业进行节能目标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要求各企业认真查找产值能耗上升的主要原因,检查节能指标分解落实、产品能耗定额指标执行情况,提出限期扭转单位产值、产品能耗上升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各节能主管部门。请各主管部门于10月16日前将审核汇总分析材料及各企业的材料分别报送市经委资源处和市统计局能源处。
各经济、统计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不断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10月中旬起将组织市有关部门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应急预案工作等落实情况的督查,今后仍将根据每月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不断进行重点督查,以确保全市节能目标的完成。
联系人:陈珊,电话:85252076,传真:85252046,
邮箱:cshzs@126.com。
张丽华,电话:85252739。
附件:2007年1-8月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同比上升企业名单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