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家评议阶段(2008年8月):邀请国内知名中医专家、管理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同行评议。必要时,“名医”评选将组织专业考核及答辩,“名科”、“名院”评选组织现场检查。
(六)社会公示阶段(2008年9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社会评价和专家同行评议结果提出公示名单,经社会公示无疑义后确定受表彰的“名医、名科、名院”名单。
(七)表彰阶段(2008年10月):在“世界传统医药日”(2008年10月22日)前夕召开专题会议,隆重表彰当选的“名医”、“名科”、“名院”。对当选的“名医”、“名科”、“名院”授予荣誉证书、牌匾。
三、“三名”基本条件
(一)河南省名中医(名医):
1、遵纪守法,热爱中医事业,医德高尚。
2、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职称,年龄在40-65岁之间,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年以上。
3、临床水平高,疗效显著,同行及社会共同认可。门诊工作量高于同级医院本专业医师平均门诊量。
4、学术水平高,拥有能代表本人学术观点、在行业内影响广泛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
5、从业期间未发生过责任医疗事故,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行为。
前3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不参加名医评选,由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直接授予“河南中医事业终身贡献奖”,已逝世者不再授奖。
(二)河南省知名中医专科(名科):
1、中医特色突出,收治主要病种实行中医特色病证管理,特色病证中医治疗率在80%以上。
2、学术带头人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专科人才梯队合理,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3、专科设备、设施配套完善,在全省同类专科具有先进水平。
4、就医环境舒适、整洁,各功能区设置合理,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理念。
5、社会影响力大、知名度高,人均业务工作量高于同级医院同类专科,外埠病人比重高于30%。
6、3年内承担有本专科主要研究方向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得过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发表有论文(专著)。省级医疗机构专科应明确3个以上(含3个)主要研究方向,具备向重点学科发展的潜力。
7、科室管理规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两年内科室无非法行医、违规执业行为,无责任医疗事故,医护人员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行为。
8、根据《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验收标准》进行评分,得分8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