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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参加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参加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粤知规函〔2007〕305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132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农业部等17个部委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定于2007年11月5日至9日在陕西杨凌举办“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我省现代农业中的作用,推动我省农业专利技术的转化和示范推广,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和市场支持,我局将组团参加本次博览会,请各市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项目和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以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农业生物技术、绿色食品、中药材、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的专利技术和产品为主,特别是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广东专利奖的上述项目。
  二、参展费用。展位费由我局补贴,特装费自理,其他有关食、宿、接待等费用和安排,按照《通知》规定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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