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炭博览会期间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炭博览会期间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煤炭博览会期间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煤炭博览会期间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为确保首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简称煤炭博览会)会议期间环境安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市环境环境质量改善,树立山西、太原新形象,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2007年9月13日-28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使市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水平。力争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确保二级,杜绝三级。全市范围内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工业污染,降低污染排放
  1、对以下企业和生产工艺实施停产
  (1)电力行业: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4#机组1台220吨燃煤锅炉、8#发电机组1台670吨燃煤锅炉;国电第一热电厂15#发电机组1台220吨燃煤锅炉;太钢1#、2#、3#、4#发电机组4台75吨燃煤锅炉、5#发电机组1台120吨燃煤锅炉、6#发电机组1台130吨燃煤锅炉;西山白家庄煤矸石电厂发电机组1台220吨燃煤发电锅炉;太化集团合成氨分公司发1台35吨发电燃煤锅炉。
  (2)建材行业:太原狮头股份有限公司4#窑水泥生产线(1000吨/日产);山西立唐水泥有限公司、山西双良水泥厂、晋源水利水泥厂、晋源水泥厂;市区范围内所有水泥粉磨站、采石场、石灰窑。
  (3)化工行业:太化集团合成氨分公司两条硝酸生产线;晋源区境内恒鑫盛化工有限公司、华源化工有限公司。
  (4)冶炼行业:太钢集团爆破工段;晋源区境内山西天工电力有限公司(铁合金)生产线。
  (5)机械行业:太重集团铸锻分公司切割帽口生产工艺。
  (6)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源全部实施停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有关企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