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十二条 医学辅助技术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本医学辅助技术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医学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病的诊断、鉴别、治疗等诊断技术。
(3)具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监测及各项检查方法有较广泛了解。
(4)具有一定的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二)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理论和诊疗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应用学。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副高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正确地解决疑难的技术问题,掌握和应用最新技术。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或检测、检查方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能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并在某领域有所专长。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十三条 护理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护理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现代护理管理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临床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