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二)从2007年起新设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申报者除具备本文规定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在城镇社区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者应为从事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者应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或已获得全科医学中级职称)。
  (三)符合下列条件,可正常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第八条 执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经相关部门鉴定)。
  (二)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以假证书、假材料申报的(2年内)。
  (四)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临床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掌握本专业各种常见病的诊断、鉴别、治疗及常用的诊治技术、用药原理,能独立处理较多的危急、重症病患者。
  (3)具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检测方法及各项检查有较广泛了解。
  (4)具有一定的临床医学工作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二)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理论和临床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