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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泥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

云南省水泥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07]145号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为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升级,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现对水泥工业节能降耗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水泥工业节能降耗现状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全省水泥工业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有较大提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结构调整有明显进展,但目前我省水泥工业结构矛盾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经营粗放,生产集中度低,资源和能源消耗高(见附件1),环境污染严重。2006年,全省有水泥生产企业 272户。水泥熟料生产能力4657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2008万吨,占 43.1%,落后生产能力2560万吨,占54.9%。水泥生产能力6209万吨,产量3306万吨,企业平均生产规模22.8万吨。全省平均可比熟料综合煤耗140千克标准煤/吨,可比熟料综合电耗75千瓦时/吨,可比熟料综合能耗158千克标准煤/吨;可比水泥综合电耗110千瓦时/吨,可比水泥综合能耗131千克标准煤/吨。水泥全年能源消耗量为433万吨标准煤。我省水泥工业煤耗、电耗分别占全社会的11%和 4.98%。
  二、节能降耗目标
  到2010年,吨可比水泥综合能耗下降 22.3千克标准煤,比2005年降低17%左右,平均年节能率为3.4%,其中吨可比水泥熟料综合煤耗下降23.8千克标准煤,吨可比水泥熟料综合电耗下降12.8千瓦时,吨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下降18.7千瓦时。重点企业单位能耗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不低于 70%,水泥散装率达到40%。淘汰落后水泥熟料生产能力不少于1064万吨,水泥窑尾纯低温余热年发电量不少于3亿千瓦时。
  三、节能降耗措施
  (一)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
  各地要抓紧落实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目标,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没有完成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目标的州、市,不予核准新上水泥项目;对没有按要求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取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推广应用水泥窑尾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
  2008年后新建日产新型干法水泥熟料 2000吨以上项目要同时建设窑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鼓励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窑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
  (三)推广应用水泥生产新工艺和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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