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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广元市2007-2008年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制度,加强公共交通司售人员的监管教育,加强公交驾驶员的教育考核培训;在公交系统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的宣传创模活动。
  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要加强单位内部和行业协会人员的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严格内部车辆使用管理,加强驾驶员交通守法考核;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创建活动。
  (六)加强效能督察、提高工作效率。
  效能办:要建立城市“畅通工程”专项督察机制,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履责进行专项通报,对通报的问题和发生的重大交通问题实施跟踪督查。
  五、管理等级申报
  实施“畅通工程”的城市必须进行道路交通管理等级申报。实施城市应以当地“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名义将自评等级情况书面报“省实施畅通工程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为评价年度的10月30日。我市苍溪、旺苍2008年必须申报管理等级。
  按公安部、建设部要求,对于辖区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城市,没有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的城市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价年度的升等资格;对辖区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城市,在评价年度降低管理等级。

  附:
  广元市城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占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姜朝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 建  市公安局局长
       何 庆  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成员程  广建广元市军分区副司令员
       何开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龙兆学  团市委书记
       任德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 敏  市规划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张益民  市交通局副局长
       苟贵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 红  市效能办副主任
       赵 波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丁建龙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杨松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跃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江建华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陈 明  广元日报社副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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