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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广元市2007-2008年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门: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科技化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1、2007年内要完成市区内信号灯路口的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实施对路口交通流量、流速等交通信息的采集。2008年要进一步推进交通监控和信息采集点的建设,对建城区内路网交通影响较大的主、次干道所有路口实现交通监控和信息采集的自动化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交通监控和信息采集网;2、整合交通信息,推进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提前公布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交通信息,有条件的,可对城市复杂道路实施可变信息板的规划建设,科学诱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选择出行方式、路线、时间;3、2008年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建成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提高指挥、调度、控制、诱导能力,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挥能力。
  (三)加强和规范交通管理与服务,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能力。
  公安部门:1、要对重点拥堵路口、路段逐一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科学的城市交通组织方案并认真实施,通过强化勤务管控和采取单行、可变车道、交通诱导、停车诱导、优化信息配时等手段实施整改逐步优化交通组织方式;2、加强城市非交通占道活动的监管,积极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方式,努力降低人为因素对城市交通的影响;3、研究交通总量控制和车辆结构优化工作;4、合理设置占道临时停车场(点),缓解城区停车的供需矛盾;5、要注意了解并掌握严重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对夜间超速、闯红灯、酒后驾车等容易引发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每年县级以上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6次;6、建立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城市拥堵等重大道路交通问题的研判机制,充分听取专家和社会意见,群策群力,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规划和建设部门:1、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1号)文件精神。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的经济补贴,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2、要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引导公交服务向中小街道、居民小区、城市周边延伸,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要加强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优先道(路)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公交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3、加大对城市公交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改力度,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责任制度;4、与公安部门协作,规划好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大型项目建设停车场的配建;5、加强城市道路护栏、路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6、加强非交通占道的监管和查处,规范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摩托车占道停放管理,治理车辆和商业违法占用人行道行为;7、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查与管理,与工商部门共同查处取缔各类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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