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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消除麻疹专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消除麻疹专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深卫发〔2007〕141号)


各区卫生局、教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育局直属各小中学:
  为降低麻疹发病率,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消除麻疹专项强化免疫活动。为使此次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了《2007年深圳市消除麻疹专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7年深圳市消除麻疹专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二○○七年十月八日

  附件
  2007年深圳市消除麻疹专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实施免疫规划是控制乃至消灭疫苗针对传染病的主要策略。继人类消灭天花之后,消灭脊髓灰质炎即将成为现实。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WHO)将麻疹列为下一个拟被消除的传染病。
  自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以来,我市麻疹发病率比实行计划免疫前有大幅度下降。但近年来,由于我市人口流动频繁,部分区域计划免疫工作较为薄弱,我市麻疹疫情呈明显回升趋势,局部麻疹暴发时有发生。为防止我市麻疹疫情的扩散和蔓延,降低麻疹发病率,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卫生部《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卫疾控发[2006]441号)和广东省卫生厅《2007~2012年广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粤卫[2007]30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目标:通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传播,降低麻疹发病率,为2012年消除麻疹奠定基础。
  指标:接种率≥95%。
  二、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范围:全市
  (二)对象:8月龄~14周岁儿童,除有2针麻疹疫苗免疫史的和近一个月内接种过麻疹疫苗的儿童外,一律免费接种一针次麻疹疫苗。
  (三)时间:10月15日~26日。
  三、组织措施
  (一)落实经费
  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经费,为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提供保障。市级提供免费麻疹疫苗并从深圳市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经费中列支200万元作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专项工作经费,按照各区总人口所占比例下拨到各区。下拨经费分别为:罗湖区:21万元;福田区:24万元;南山区:21万元;宝安区:79万元;龙岗区:50万元;盐田区: 5万元。各区要积极争取政府经费支持,确保专款专用。
  (二)明确职责
  1、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区麻疹强化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与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强化活动经费落实和学校积极支持配合。
  2、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动员幼儿园、学校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负责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通知单(附件1),使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通知单,确保适龄儿童及时接种麻疹疫苗。
  3、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要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评估等工作,并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疫苗的供应工作。
  4、各级接种门诊负责辖区内儿童和幼儿园、学校学生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要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应种儿童的摸底调查登记、宣传和接种工作,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临时接种点,保证强化免疫工作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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