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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广府发〔200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推动全市消防安全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建立完善消防抢险救援体系
  市上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地震、环保、供水、供电、通信、驻军等单位为成员的消防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消防部队专业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技术人员组成消防专家委员会,为消防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重点加强火灾和其他事故灾害的生命救助、生命线工程、化学事故、暴力恐怖消防救援、民事救助等6类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完善以消防部队为主力的消防抢险救援社会联动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联动和处置能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消防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建立完善跨区域、跨系统的消防抢险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2006年内建成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通信系统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信息系统满足实战需要。
  二、建设城镇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加快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将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修订、同步实施。加大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把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分别纳入市政规划建设和建筑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和验收使用。依托社会资源力争两年内启动市中心城区消防集中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将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物纳入集中监控范围。加快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车辆的更新,配备消防车辆要注重结构合理、品种齐全和技术性能的提高,重点配备大流量干线供水消防车、高效节水轻型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复合型举高消防车及多功能通讯指挥消防车,2006、2007年全市要新增各型消防车11台以上,专勤器材141件套、个人防护装具547件套,公安消防队在2006年底前配齐侦检、救生、洗消、破拆、输转、照明、堵漏等特勤器材装备,空气呼吸器等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具达到每人1套。2007年前建成化工和烟热训练设施,确保开展重点课目训练。市区所辖下西、王家营、回龙河、袁家坝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不少于40具,其余各县区必须同市政供水管网建设同步新建、增建市政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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