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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广府发〔200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元”的主题,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消除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力争在改革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川府发〔2007〕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规范乡镇党政办事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乡镇事业机构,理顺运行机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市编委办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适当、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组布局(市民政局负责)。
  (二)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各项政策,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确保财政对教育拨款“三个增长”,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优先化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以农村初中为重点,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探索机制,加强留守学生管理,保障困难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深化“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强化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的支出保障和监督约束,切实缓解乡级财政困难,确保乡镇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增加对农村和农业的事业经费、涉农资金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明显增加(市财政局负责)。
  (四)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市委农办指导,市农业局负责)。依法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妥善解决其生产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完善农业经营机制。进一步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完善合作推广机制,构建公益性推广体系。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合作经营和产业化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市农业局、市供销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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