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调查人员的培训
为保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有序、准确地开展,各市(县)区必须在八月中旬前对各类调查人员开展培训,使医生能够熟练掌握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及精神等六类残疾的筛查、诊断和评定方法以及评定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使调查人员熟练掌握康复训练各阶段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精通调查表的填写和入户调查的方法。
四、组织实施阶段
(一)手术矫治和康复训练
在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及精神等六类残疾给出正确的功能障碍评估的前提下,根据自愿、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残疾儿童进入机构开展康复训练,并由相关康复机构有针对性地为残疾儿童制定《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计划》,以无锡市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建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动态掌握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1、视力残疾:
白内障复明:对于确诊的0-6岁白内障儿童,各级残联要协调卫生部门和眼科医疗机构,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手术转介,各市(县)区要以扶贫定点复明医院为主对贫困白内障患儿实施复明手术工作。同时加强对定点扶贫复明医院加强管理,确保手术医生和医疗机构合法资执。保证手术质量,预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并做好术后随访。
低视力康复:卫生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明确医院低视力门诊和眼科医生的职责,市、市(县)、区医院眼科做好低视力儿童康复知识宣传、检查诊断、助视器验配、训练指导、转介服务和随访等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低视力分类教学和家长培训工作。特教学校要对在幼儿园的视力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提供康复服务。各市(县)区残联要将设立定点眼镜店列入低视力儿童康复规划,“十五”期间已开展助视器验配的眼镜店,要进一步完善功能,走进社区,走进低视力患儿家庭,就近就便提供助视器验配服务。要根据低视力患儿的需要,引导、鼓励更多的眼镜店设立助视器销售专柜,提供验光、助视器验配和使用训练服务;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要设立助视器专柜,建立助视器供应和售后服务工作制度。要联系助视器生产厂家,根据低视力者的需求,组织助视器货源,在医院眼科、定点眼镜店、社区发放。对贫困低视力者要安排到医院眼科和定点眼镜店进行助视器验配,并提供救助;
盲童定向行走训练:教育部门将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纳入幼儿园教学课程,培养盲童的定向行走技能。卫生部门为参加定向行走训练的盲童做好视力检测、功能评定、服务转介、宣传等;各街道、乡镇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深入社区和家庭,进行社区集中训练和家庭面对面的个性训练。社区或村委会主任、社区康复协调员、残协专职委员负责协助街道、乡镇训练指导师选择训练场所和路线,组织、督促盲童在社区接受集中训练;盲童及亲友积极配合,参与制定训练计划并进行训练。
2、听力残疾: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治疗工作,推广适合于基层操作的适宜技术。教育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对聋儿康复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康复后的聋儿能够进入普通小学,接受教育;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加大筛查力度,通过新生儿筛查和学龄前儿童听力普查,开展拉网式筛查,摸清底数,做好向康复机构转介的准备工作。市特需儿童早期干预中心以及江阴、宜兴聋儿康复中心按要求为受助聋儿验配助听器、配发电池、制作耳模;各级残联根据筛查情况,通知聋儿家长,根据自愿、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聋儿进入机构开展康复训练;对有人工耳蜗植入适应症的残疾儿童由市、市(县)区两级分担费用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