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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我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我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工作的通知
(新环监发[2004]26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目前,我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工作薄弱、分析深度不够、分析方法缺乏创新,分析报告的宏观性、针对性和服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和发展趋势分析方面尤为突出,已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科学决策和综合管理的需要,是我区环境监测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切实提高我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水平,说清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变化原因和发展趋势,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环境质量分析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60号)(见附件),现就加强我区环境质量分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以全面、系统、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为基础,以科学、快捷的数据处理方法为保障,以合理适用的评价模式和形象直观的表征形式的为手段,以强化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分析为突破口,以提供科学、适用的质量报告为目标,全面提高我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环境现状评价
  进一步强化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准确把握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
  2、说清各环境要素的污染程度、污染因子、污染区域;
  3、阐述影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环境问题及这些问题的沿革、现状和趋势。
  4、评价方法的选用要遵循全区统一与地方特点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保证重点评价项目、指标、方法的统一,提高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又要选择科学、合理、适合本地区环境特征和污染特点的评价项目、指标和方法,提高评价结果的针对性。
  5、环境现状评价要有空间分布特征的分析,根据各地区、各城市和各流域的污染物特征,分析污染空间分布规律。不同环境要素的空间分布规律的综合表征可以在相同的时间或时间段进行。
  6、由各环境监测点位(断面)所获取的环境质量信息经深入分析,能够一点带面地反映出区域性宏观环境状况。
  (二)强化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分析
  加强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分析,是提高我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的突破口。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开展环境质量纵向、横向对比,充分考虑环境质量的时间-空间变化规律及与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的因素变化等。
  与环境质量变化密切相关的有两大因素,即污染源变化和受体变化。影响污染源变化的因素包括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变化、能源政策变化和能耗变化、环保政策与措施的实施及环保投资变化等。环境受体变化包括大气环流变化、区域生态变化、局部气象特征和气象要素变化、水文水情变化、自然灾害影响、城市发展、农业生产模式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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