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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门参与贫困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白内障患者的审核、确定,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救助。
  ----财政部门根据创建活动需要,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经费,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政策,为复明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就业服务。
  ----各类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
  ----各地残联负责在本辖区内进行摸底调查、贫困患者审核;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病员筛查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对筛查认定符合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填写《无锡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审批表》;制定计划,病员输送,确保患者按时到医院接受复明手术。
  3、建立创建活动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机构
  ----市成立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专家技术指导组,确定市四院、市康复医院、市慈善医院为市区扶贫定点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宜兴第二人民医院、锡山区人民医院、惠山区人民医院为江阴、宜兴、锡山、惠山扶贫定点医院。经确定的扶贫定点医院实行挂牌服务并与残联签定有关协议,同时可享受由国家项目办提供的质优价廉手术耗品。
  ----培训指导。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市定点医院的技术指导和眼科医师的培训工作,市四院眼科负责承担全市眼科医师进修培训任务。
  ----各定点医院保证至少有一名以上能够熟练掌握小切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生,承担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以上,术后视力≥0.3的患者在95%以上。
  4、建立检查制度
  ----各市(县)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工作办公室,每季组织相关部门对所辖区域白内障复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重点是复明人数、复明质量和救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病员发现、报告、筛查、审批、手术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等情况。
  ----各市(县)、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地贫困白内障复明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情况随时报到市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
  5、建立长期高效的随报机制建立白内障患者数据库(以无锡市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要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残联专委和专干,做到本辖区内白内障患者随发生、随发现、随报告、随登记;其次,各市(县)区每年底或次年初至少组织一次白内障患者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定期检查随报制度的落实情况;市“白内障无障碍”工作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掌握全市白内障患者的发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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