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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障局、市慈善总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 “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残〔2007〕39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慈善总会、残联:
  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和省政府批转的《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将我省建成“白内障无障碍省”的任务,这是省委、省政府解决民生困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创建活动在我市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省残联等十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苏残发[2007]48 号)要求,特制定《无锡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实施方案》。请各市(县)区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无 锡 市 卫 生 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无 锡 市 民 政 局
无 锡 市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慈善总会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7年8月8日

  无锡市创建 “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实施方案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无锡市有视力残疾人3.2万名,其中因白内障致盲的1.65万名,约占视力残疾人数56%。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我市共为1.4万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特别是通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等光明工程,使1千多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得到了复明手术,走向新生活,在社会上引起良好的反响。虽然我市白内障复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由于白内障的新增和贫困等因素,仍有相当贫困白内障患者目前仍生活在黑暗中。为使我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早日实现,根据省残联等十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活动的意见”(苏残发[2007]48号)文件精神,在“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活动。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通过创建 “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活动,全面加强市、市(县)区医院眼科建设,让每位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都能及时得到复明手术;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计划用一年时间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使全市所有积存的和新增的白内障患者能及时得到复明手术治疗。将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列入城乡居民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全面建立针对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经常运转的长效机制。
  二、 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的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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