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完善措施:
(3)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定期与教育部门开展环保交流,在学校加强对学生环保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长期抓好措施:
(4)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公共媒体,针对不同的群体有的放矢的开展宣传教育,以消除环保工作在群众中的误解。
(5)进一步做好环保知识走千乡入万户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环保下乡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环保局
科教处、宣教中心
牵头部门:科技处
问题24、加大对社会各界群众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重大意义的宣传,尤其在教育领域(学校),要增加环保教育,全面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近期整改措施:
(1)今年年底编制完成领导干部、企业、社区、学校、环保工作者环保手册和知识读本。
长期抓好措施:
(2)继续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使高校在专业设置等方面更符合环保工作实际;继续加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的创建工作,以推动绿色文明。
(3)要充分利用好“绿色学校”等已经搭建好的平台,把环境宣传教育渗透到包括幼儿教育在内的教育中去,在中学、大学中组织好环保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力开展环保公益活动。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环保局
科教处、宣教中心
牵头部门:科技处
问题25、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使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煤矿开始征收排污费,煤矿主有不理解和意见,认为效益不好,不应收取。今年加大对餐饮点收费后,小餐饮主有意见,认为收了费就应给予治理。
长期抓好措施:
(1)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企业明白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道理,进一步加强对排污费征收的宣传力度,树立典型,认真进行警示教育,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利用疆内各大媒体,加大对《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宣传,让企业和个体户清楚上交排污费是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3)利用各类环境纪念日等活动,通过媒体舆论的监督,激励业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同时组织举办相关培训班,加强对业主的环境知识、环境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努力给他们创造更多的交流机会。
(4)要坚持先教育、后收费,先宣传、后执法工作程序。在对煤矿开征排污费之前,先组织对煤矿业主及相关人员的法规法律教育培训,消除误解,然后再依法征收。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环保局
污控处、科教处、宣教中心
牵头部门:科技处
问题26、环境评价的深度和预见性不足,存在抄袭项目可研报告书的问题。
长期抓好措施:
(1)加强对全区环评单位的业绩考核,严格年审和质量评估制度,督促环评持证单位加强业务管理。
(2)定期举办有关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环评持证单位业务水平。
(3)严把项目环评质量审批关。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等主要依据项目可研报告的部分,必须与评价区域环境现状、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等密切结合,对一味机械式地抄袭可研报告及可研内容与评价内容相割裂的环评技术文件,均视为环评质量不合格,并记录在案,纳入环评质量考核管理中,情节严重者,可视为环评质量严重低下,上报总局处理。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