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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和强化三峡库区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

  (三)进一步完善三峡库区信贷资金投放结构

  加大三峡库区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帮助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产业化项目融资,扶持特色农产品基地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贷款企业或项目,要做好贷款的优先发放和支持工作。

  积极支持三峡库区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制造业。重点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业、中药及生物医药加工业、纺织加工业、天然气化工及机械制造业等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性、成长性较强,能吸纳较多移民就业的项目和企业。紧密配合三峡库区招商引资工作,对外来投资企业优先配置信贷资源。

  积极扶持服务业。重点支持以“三峡”为主要特色的旅游业,依托万州、涪陵等三峡库区中心城市加强对商贸流通业的支持。

  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三峡库区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对信贷实行差别定价,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将环境评估的审批文件作为授信使用的条件之一,实现促进节能环保与加强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四)充分发挥保险业对三峡库区的保障作用

  逐步推广外出务工人员保险,提高三峡库区外出务工人员保险保障水平,服务三峡库区劳务经济发展。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探索建立适合三峡库区实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三峡库区各类责任保险,有效化解矛盾,转移经营风险,促进社会稳定。

  (五)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建立三峡库区企业进入我市拟上市公司储备库的“绿色通道”,推进三峡库区企业股份制改造。帮助三峡库区企业利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进行直接融资。信托机构要积极寻找业务切入点,加快实现信托产品在三峡库区的“零”突破。探索组建服务三峡库区的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以我市重要产业为主要投资对象,促进三峡库区经济发展。

  (六)加强金融创新

  加强业务创新。争取政策突破,开发面向三峡库区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探索各类收益权、收费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等质押贷款业务,加快推进再就业小额贷款业务。

  加强机制创新。扩大三峡库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经营权限,在三峡库区的项目原则上应由三峡库区分支机构牵头或参与。各金融机构市级机构、三峡库区以外经营较好的分支机构应采用与三峡库区分支机构一对一支持的方式,在人力、资金、项目等各方面给予扶持。探索实行三峡库区管理人员与三峡库区外管理人员轮岗的制度,帮助三峡库区分支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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