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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我市乡镇工业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乡镇工业区的发展要有新的突破。一是国家审核通过的市级乡镇工业园区的发展要有新突破。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九通一平”,主要经济指标年增长速度要达到25%。二是各区县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乡镇工业区的发展要有新突破。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七通一平”,主要经济指标年增长速度要达到20%。三是现有区县工业企业向乡镇工业区的集聚要有新突破。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有条件的企业向乡镇工业区整体搬迁的力度,每年应有计划地调整一批企业通过搬迁进入乡镇工业区发展。对因整体撤村受到影响的企业原则上要迁入乡镇工业区。四是乡镇工业区节约用地要有新突破。园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强度要符合国家及我市的有关要求。
  (四)发展目标。到2011年,建成30至50个具有相当经济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龙头和带动作用,与中心城镇城市化建设相协调的示范乡镇工业区,为全市农村的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做出表率。乡镇工业区实现的销售收入、利税占到区县工业总额的5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80%进入园区。
  三、乡镇工业区发展的指导原则
  (五)坚持政府调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规划布局、政策扶持、土地管理等方面为乡镇工业区的发展做好综合服务。乡镇工业区的开发建设要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稳妥引入公司制的发展模式,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调控、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六)坚持抓重点的原则。各区县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每年要确定1至2个规划起点高、发展空间大、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乡镇工业区作为重点,集中资金进行扶持,促进其尽快形成规模,在区县经济发展中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七)坚持协调性的原则。乡镇工业区的发展必须与所在地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把加速区县工业化与推进区县城市化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工业的集聚,扩大城镇规模,吸引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聚集,并带动服务业的繁荣,做到乡镇工业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互促互动、协调发展。
  (八)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的集约开发,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工业区要建设废水、废气和废弃物处理装置,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污染物的集中治理。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工业区采用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制定利用再生资源的规划,逐步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
  四、科学制定乡镇工业区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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