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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湘劳社工字[2007]110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和维护全省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正常秩序,促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劳动保障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
  依法取缔非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环境,维护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正常秩序。
  二、清理整顿对象
  主要对辖区内各类大专院校、职业院校密集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聚集地,以及其他场所的以下对象进行清理整顿:
  1、未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取得许可证而从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非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2、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取得许可证,但未按规定进行到期换证、事项变更核准、广告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的:
  (1)发布虚假培训信息;
  (2)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职业培训许可证;
  (4)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职业培训许可证;
  (5)恶意终止培训、抽逃或者挪用职业培训经费。
  4、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的:
  (1)非法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
  (2)超出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
  (3)严重违反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或者降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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