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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德政发〔2007〕1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加大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全国及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2006年金融系统开展“金融创新与服务年”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决定2007年在全州金融业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州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孟必光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李舟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志全 德宏银监分局局长

      尹以庄 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行长

      袁虹英 德宏银监分局副局长

      王 剑 人保财险德宏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何春嵘 州委政研室主任

      向光泽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 鹏 州农业局副局长

      李全民 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宏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袁虹英兼任。领导小组下设银行业、保险业2个工作组,银行业工作组组长由袁虹英兼任,保险业工作组组长由王剑兼任。两个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在各行业的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改革,拓宽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服务领域。商业银行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和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支持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措施,改进服务,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邮政储蓄要通过体制改革,拓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建立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机制。保险公司要加大农村保险市场的拓展力度,积极向农村延伸机构,打造诚实守信、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农村营销队伍,不断完善乡镇保险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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