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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安徽省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3.积极发放消费贷款。按照“四有一无”(让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灾后无疫病流行)的总体救灾工作目标,积极配合政府,加大灾后应急消费贷款投放力度。适当降低最低担保等方面的要求,积极开办住房信贷业务,支持受灾农户倒塌房屋重建工作,积极开办耐用消费品等信贷业务,认真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助学贷款等工作,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帮助受灾地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积极支持受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4.支持受灾地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密切关注灾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应的资金需求,加大对灾后道路、桥涵、电力、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受灾地区防洪抗旱能力。结合国家关于治理淮河方面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治淮工程建设。对有还贷能力、贷款担保落实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应给予重点支持。适当加大对县(区)以下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尤其是村镇等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受灾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信贷投入,支持水土保护、植树造林、水源涵养和保护等项目建设,支持受灾地区农业综合开发。

  三、积极支持受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5.支持沿淮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徽省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意见》(合银发〔2007〕98号),结合沿淮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村的现状,支持畜牧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支持畜牧养殖产品加工业发展,广泛拓展畜牧养殖业产品市场,积极推进畜牧养殖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沿淮地区大力发展生态防护林业、湿地经济林业、林产品加工流通业,形成立体型、复合型的产业化林业体系。支持沿淮地区利用湖洼地,发展水产和水生植物。积极支持沿淮地区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 等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积极支持沿淮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沿淮地区新农村建设步伐。
  6.支持沿淮地区工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会议精神,结合《安徽省工业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加大对工业的信贷投入。一是积极支持优势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沿淮地区农产品种类多、产量大,是重要的商品粮、油料、优质棉、烟叶、薄荷、兔毛和肉类、药材及水果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沿淮地区农副产品深加工的金融支持力度,稳步推进沿淮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二是支持综合能源加工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沿淮地区煤炭资源优势,积极支持煤电产业做大做强,并以此为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提供积累,进一步带动机电制造业、冶金、矿业、建材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发展。三是支持劳动密集型工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沿淮地区纺织、服装、食品、皮革制品、饮料、酿酒和烟草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信贷投入,促进沿淮地区不断提高就业水平,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
  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受灾地区的产业结构特征,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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