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
(德政发〔2007〕1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我州的节能减排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必须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而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较高,消费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加剧了能源资源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省也存在资源约束加剧,环境污染压力加大,经济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我州更是资源的有限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并存,资源产出率和利用率不高,综合利用水平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是突出问题。靠过度消耗资源和牺牲环境支持经济增长,难以持久。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体现了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必须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来抓。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势头难以控制。2006年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加大了后几年环境的压力。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节能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