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德政发〔2007〕1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2006年,全州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亚热带特色生态州和最适宜人居城市”的目标,健全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环境质量的基本稳定,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潞西市环保局等5个先进集体和方文信等2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
一等奖三名:潞西市环境保护局、瑞丽市环境保护局、盈江县环境保护局,各奖励5000元。
二等奖三名:陇川县建设环保局、梁河县建设环保局、畹町开发区交通建设局,各奖励2000元。
二、先进个人
州环保局:方文信、王建文、于怀芳、李 瑛、段立杰、杨 帆、杨玉龙、孔祥琰、胡 玲、龙 毅
潞西市环保局:吕重青、赵丽霞、杨显清、杨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