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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5年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扎实深入地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和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命名工作
  要继续开展和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工作,做好自治区级绿色社区推荐工作,制定好辖区绿色学校五年发展规划。
  各地要依据《自治区级绿色大学创建考核标准》,协助做好自治区级绿色大学的创建和推荐工作(2005年计划命名3所试点)。协助做好自治区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和推荐工作(2005年计划命名10所)。建立和完善全疆各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档案工作并实现网络共享,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四、开展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
  2005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是:“营造绿色城市、呵护地球家园”;总局确定的中国宣传主题是“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国家环保宣教中心准备在“六?五”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市长进社区活动。
  各地环保部门要提前策划,提倡州长、专员、市长、县长进社区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围绕环保模范城、绿色社区、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等环保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纪念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保教育宣传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结合绿色学校、绿色大学、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扩大环保志愿者队伍,推动环境宣教社会化,努力在全社会树立环境伦理道德观念,倡导“绿色消费”行为。
  继续与共青团组织开展好“保护母亲河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高校环保志愿者开展暑期环保科普下乡活动;与各级妇联组织好“绿色家庭”创建和宣传活动;与教委(教育局)联合开展好评选“环保小卫士”活动。
  六、提高企业单位和各级领导的环境教育培训力度
  加强企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环境教育岗位培训工作,通过各类切合实际的讲座和学习班,对干部职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以及环境伦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教育,使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减少污染、增加效益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管理干部院校,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的内容纳入各级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法人的培训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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