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荐首批自治区级绿色社区的通知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制度健全
  各地环保局积极与当地文明办、民政局联系,各部门紧密配合,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将“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做为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社区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并积极动员和指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昌吉州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的同时,提出了要美化社区环境,“突出人与环境和谐的主题,努力营造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建筑与环境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的社区居住环境”,“形成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的目标;克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均提出以“注重过程和实效、市区共建、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均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创建、考核小组,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创建计划。克拉玛依市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将绿色社区创建纳入了环保目标考核中,创建活动突出了解决社区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了环境的优化、美化、绿化,突出了公众环境文明素质的提高;石河子市创建活动初期就建立完善了《创建“绿色社区”管理机构的工作规划》、《小区居民环保公约》、《小区禁鸣规定》、《防噪声守则》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二)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培训工作扎实有效
  在组织机构有了保障的基础上,各地为了达到活动预期目的,提高对活动的指导力度, 举办了各类相关培训、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乌鲁木齐市从2004年10月10日至15日举办了全市环境知识培训,全市52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精神文明专干以及381个社区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代表等共计817人参加了培训,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阿克苏地区从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订购了10套《环保智囊--绿色社区》,发放给各县(市)环保局。县(市)环保局和社区按照该资料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领导小组及成员进行了300多人次的培训。石河子市2004年12月9日召开了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大会,主管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到会并做题为“倡导绿色文明新风,打造绿色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由文明委、民政局、建委、环保局、房产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三)抓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各地在已开展的“绿色学校”、“绿色家庭”活动的基础上,形成联动氛围,按照“抓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各异的创建活动。巴州以库尔勒市创模为契机,重点在库尔勒市全面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克州结合自身特点,将创建工作重点放在了州所在市阿图什市,经过摸底调查,针对该市每个社区距离都不远,基本聚集在市中心和主街道的特点,进行了统筹规划,实现了联片发展;和田地区的“绿色社区”定位在: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让环境保护走进社区,走进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生活,以和田市为重点开展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哈密地区在调研的基础上选出5个社区列为“绿色社区”创建试点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当地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乌鲁木齐市结合各区县特点,将“绿色乡镇”与“绿色社区”创建一同推进,带动乡镇生态文明建设。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