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3〕2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实施方案
“三面云山一面城”是杭州西湖独有的景观特色。为塑造好这一景观,根据市领导关于在9月底前亮化美化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改善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夜景观,展现杭州新天堂城市形象,推进夜间旅游,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杭州经济的繁荣。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陈锦梅、市电力局局长马益民、市工商局副局长郑川、上城区副区长刘志安、下城区副区长胡伟、拱墅区副区长倪政刚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由陈红英兼任办公室主任,金瑞杭、赵美英、韩明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上城、下城、拱墅三区分别成立“西湖东望城市天际线亮灯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由上述各区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各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
(三)工程实施工作技术总顾问为同济大学郝洛西博士。
三、职责分工
(一)市有关单位职责:
亮灯工程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协调,由市级有关单位组织方案审查和批复。
由市城管办、亮灯办牵头,负责组织工程实施、督促设计审批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市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改造事项的配合与协调;市路灯所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建设与维护管理;其他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