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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关于在全局窗口行业、执法单位开展“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形象”和谐创建活动的通知


  3、比服务质量,看工作流程是否便捷。在窗口服务工作中,做到能办的事情马上办,不能一次办结的事情要给群众解释清楚,并告知补办的手续和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积极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和上门服务;在办理各种手续过程中,审查解答快,办理速度快,传递交接快;群众等待时间短,业务差错率低,群众满意度高。通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竞赛,评选一批“岗位业务能手”,大力弘扬为民服务、和谐创优的精神,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4、比服务环境,看软硬件设施是否到位。加强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文明氛围。明确窗口单位的服务规范化标准,各种制度规定悬挂窗口醒目位置,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改善工作条件,重视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确保窗口单位内外整洁、安全、有序。为办事群众着想,有完备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技术手段,不断增加高科技含量的服务设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效能,形成文明和谐与争创一流有机统一的良好环境。

  5、比公道诚信,看服务是否实现零投诉。倡导共建诚信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把自身发展与优化服务大环境结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全市开展的各项诚信服务活动,为构建诚信服务体系,塑造本行业诚信形象而积极努力。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倡导透明办事。

  6、比满意程度,看社会各界的整体评价。各窗口行业、执法单位在抓好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参与所在地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景区等各个方面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面向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贴近百姓生活,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诉必帮,为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积极参与农村结对帮扶工作,为挂点帮扶村提供技术与项目的支持,热线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严格遵守计生、综治和党内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协调发展。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

  1、动员学习阶段(6月-7月)。各窗口行业结合本单位本窗口的业务实际,集中对广大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作风纪律教育,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方法步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情操、理想信念等方面的专题系列讲座,使人人都受教育,人人都有提高。各窗口和各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创建活动实施细则,并于2007年7月17日前务必报送至局执法监督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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