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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200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郑州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41号)和《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发〔2006〕14号),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完成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切实改变农村环境污染现状,转变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郑州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以防治农村环境污染为重点,以试点示范为先导,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切实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正确处理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建设新农村的关系,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大局中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这一重点任务,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重点保障农村污染防治必需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统筹规划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首先确定2007年至2020年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再根据各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各阶段的分段目标和任务,重点详细规划“十一五”时期农村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以项目作支撑,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四)因地制宜、分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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